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1-02-0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范围为:

(一)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截至2021年1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二)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按照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明确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鼓励学校申报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医教协同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鼓励申报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

二、推荐数量

本次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继续采用“学校申报、省厅评审”的方式,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已认定为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省级一流课程的推荐。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额分别为: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门数共10门;推荐线上一流课程门数5门。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教师团队根据文件要求申报。3月8日前将申报书(详见附件2)和附件材料(具体见附件2里的附件材料清单说明)发送学院教务部张华平邮箱zhp@zjnu.cn。

2.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校内公示各环节工作,并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3.2021年3月20日至30日,学院根据推荐评审结果组织课程负责人登录“浙江省课程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课程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4.2021年4月底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线上一流课程进行评审,对申报的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进行备案审核。省教育厅对评审及备案通过的课程经公示等程序无异议后,确定认定名单并发文公布。

5.2021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一流课程质量抽检工作,实行课程预警及退出机制。


附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0年度).docx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pdf


 

学院教务部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