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科社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3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学院、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团队建设,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决定重点培育一批能够取得高端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团队现就启动组织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培育计划共分重大创新团队、重点创新团队和社会服务创新团队含兰溪-行知学院协同创新专项团队类。

二、申报条件

1. 重大创新团队

1团队负责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成员可跨单位不得超过团队成员的三分之一

2团队负责人和成员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及较强的创新能力,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3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

4团队原则上应由5-8人组成,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合理

5团队负责人应拥有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称。

6团队在培育期内,应完成以下重大科研成果两项及以上(除获奖外,其他科研成果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必须体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身份):主持至少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研发项目或单项计分400分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主持至少一项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120万元及以上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项目;理工科发表权威期刊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发表一级期刊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文艺与创作单项科研业绩计分50及以上的作品参展与参演2项及以上;入选A类及以上学术著作2部;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含科技部认定的具有国家奖提名资格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设立的社会力量奖)或省哲社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授权美日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其他单项科研业绩计分4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2. 重点创新团队

1团队负责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职工,成员可跨单位不得超过团队人员的三分之一

2团队负责人和成员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及较强的创新能力,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3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鲜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水平

4团队原则上应由5-8人组成,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合理

5团队负责人应拥有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

6团队在培育期内,应完成以下重点科研成果两项及以上(除获奖外,其他科研成果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必须体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身份):主持至少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单项计分200分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主持至少一项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80(含)-120万元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50(含)-80万元及以上项目;理工科发表一级期刊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发表二级期刊4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文艺与创作单项科研业绩计分20及以上的作品参展与参演3项及以上;入选B类及以上学术著作2部;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含科技部认定的具有国家奖提名资格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设立的社会力量奖)或社会公认的人文社科类省部级及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授权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3项及以上;其他单项科研业绩计分2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3. 社会服务创新团队含兰溪-行知学院协同创新专项团队

(1)团队负责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2)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学术发展潜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3)团队原则上应由5-8人组成且成员年龄结构合理,40(含)以下成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4团队负责人应拥有相当于中级(含)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在培育期内,应完成以下重点社会服务成果两项及以上(第一单位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必须体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身份):

主持至少一项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单项实际到款在30(含)-80万元或咨询服务、规划设计单项实际到款经费在20(含)-50万元及以上项目;以第一起草单位主持编写市地级及以上地方标准一项及以上;以我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决策咨询类B类及以上1项或C3项及以上;授权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2项及以上。

兰溪-行知学院协同创新专项团队(应完成以下社会服务重点成果三项及以上):行知学院作为在兰高校,专项团队应全力支持兰溪地方经济发展,在兰溪企事业单位创建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1个及以上;解决兰溪企业难题不少于2项;团队一年开展兰溪社会服务不少于50人次,下企业不少于15家;与兰溪企事业单位申报省市重点项目、产学研合作1项及以上;完成兰溪横向项目5个以上;建立兰溪实习基地5个以上;为兰溪企事业单位授课培训不少于5人次;为兰溪企事业单位完成组建教授、专家工作站1家及以上;积极配合兰溪科技局“院校合作平台机构资料收集”工作且全力协助“兰溪人才科技月”活动。

三、申报流程

1. 团队申报2021512):请各申报团队于2021512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申报书的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lsx@zjnu.cn,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07室。联系人:李双喜,电话:0579-88290379短号664971

2. 立项评审(2021521):521日前,采取答辩评审方式,由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部召集专家组织评审

3. 项目公示2021524):立项评审结果2021524日前公示。

四、其他事项

1. 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 一个人只能主持一个团队,最多参加2个团队(重大和社会服务团队或者重点和社会服务团队)。

3. 培育期为三年

4. 经费资助。经费资助采用分批形式拨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40%,中期验收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40%,结题验收时根据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资助经费调整。

5. 经费管理。科技创新团队专项经费拨付到监管账户,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科研字〔201811号)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210430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二批科技创新团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