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09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对本年度内学院签署的所有合同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部门或二级学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已签订但未经法人授权或认可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如已有签订此类合同,请及时上报学院,一并登记在合同管理台账中做好备注。

二、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必需盖学院公章外,统一使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使用,用章时必须向党政办公室提供合同文本和“合同审签单”原件。

三、所有以学院名义对外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签署的合同,经加盖学院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后,合同正本一份由归口管理单位保管,一份交至党政办留存。要求对合同进行连续编号并建立台账归档。

四、要求各归口管理单位将20211月1日以来的所有合同原件及台账记录于20211022日(周五)之前上交至党政办公室留存汇总今后请及时做好合同台账更新及管理工作,并将新增合同正本(其中一份)及时递交党政办,同时党政办将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抽查。

五、有关合同审签流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未尽事宜联系党政办黄老师,联系电话:82291187,手机短号691897

合同台账格式见附件1。


附件1:合同台账.xls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