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1-11-03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研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三、验收办法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教务部组织开展。项目结题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

各项目负责人于11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务部王文利处(行政楼217),电子稿发送至:3143845102@qq.com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需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

附件1:结题验收清单.xlsx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3: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