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1-11-1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院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8)2020年院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26)2018年教改重点延期结题项目(1)2019教改一般延期结题项目(10),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要求结题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结题验收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附件2)。

2.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三、验收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结题书,提交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汇编材料,制作结题答辩ppt

2.各学院(部门)组织相关教师以教改项目为主题开展教研活动。项目负责人向相关教师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展示教改成果;参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开展交流研讨;各学院(部门)根据现场汇报交流情况,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学院教务部邀约组建校内外教学水平高、教改意识强、工作严谨负责的专家,统一组织现场会评,验收结果报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审核;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由各学院(部门)邀约组建校内外教学水平高、教改意识强、工作严谨负责的专家,统一组织现场会评,验收结果报学院教务部审核。请于1127日前完成教改项目验收工作,相关材料验收结束后报送至教务部,电子材料发送至3143845102@qq.com

四、注意事项

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收回该项目的立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经各学院(部门)审核后报教务部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延期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如还未完成,则作撤项处理。

附件1-4.rar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1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