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 院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2-04-3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促进我院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院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涵提升发展的迫切需要。院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深化我院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

二、建设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强调在线开放和资源共享,以各二级学院为建设主体,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建设与整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

申报院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资源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可网络化运行共享。

三、申报立项

1.申报要求

(一)申报建设项目依托课程需为各专业必修实验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为项目依托实验课程任课教师。项目师资力量较强、建设基础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较高,建设方案可行性强。

(二)坚持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注重统筹规划,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做好实验教学体系设计,项目选题应充分论证。组织相关教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面向专业、依托课程的哪些实验开展虚拟仿真实验,实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适用性、创新性。理清虚拟仿真实验和理论教学、实体实验教学的关系,确保所建项目能进实验课程、进实验课堂。

(三)项目设计的课时和操作步骤适当。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四)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成项目能对外服务。

(五)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确保项目按照省级虚拟仿真项目认定标准按期完成,并搭建好独立的项目网站。

2. 申报方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将《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部,电子稿发至邮箱shenghj@zjn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522日。

 3.立项建设

(一)各二级学院应紧密结合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特色自愿申报。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各二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院审定的方式,遴选立项建设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

(二)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认定,通过认定的建设项目确认为2022年度院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项目。

(三)学院对立项的院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给予3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并视项目建设情况予以追加项目经费。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虚拟仿真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鼓励教学水平高、教改成果显著的教师参与虚拟仿真项目建设与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2430



附件1:2022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22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