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2-11-28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并及时完成“十三五”立项建设的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及立项还未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自评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我院可推荐“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基地采取“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每年1231日前须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达标的退出建设名单。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1220日前按要求将《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 3)、《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4)、《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5)、《浙江省“十三五”立项建设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评报告》(附件6)、《浙江省“十三五”立项建设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自评报告》(附件7)、《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自评报告》(附件8)等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教务部。

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及“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盛含晶,电话:15957955773/655773,邮箱:shenghj@zjnu.cn

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及验收工作联系人: 徐燕,电话:88321016邮箱:9262263@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5: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6:浙江省“十三五”立项建设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评报告.doc

附件7:浙江省“十三五”立项建设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8: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自评报告.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