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10-17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本分会会员单位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本分会会员单位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浙江大学限推荐2个,其他高校限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浙江大学限推荐5人,普通本科院校限推荐2-3人(全日制学生数1.8万以上可推荐3人,以下为2人),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限推荐1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以及《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

2.所有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2、附件3和附件4需提供WORD版,佐证材料只需PDF版。

四、其它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日。

2.联系人:盛含晶

  电话:15957955773

  邮箱:shenghj@zjnu.edu.cn。


教务部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比办法(浙实发〔2021〕19号).pdf

附件2: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浙江省2023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