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请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01-19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为了更好的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部分教师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校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

我院自建的部分在线开放课程,以及经教务部同意引进的国家级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原则上均应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二、开课平台

自建或引进在线课程开课平台主要是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智慧树网、超星学银在线等。

三、开课流程

1.课程负责人明确具体开课事宜后,首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表》(附件1)(课时安排栏中应明确线上线下的具体授课学时和线上线下的考核比例;教学进度表中要写明具体教学内容的教学方式)和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请表(附件2),表格纸质版经各教学单位审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交由学院(部门)汇总审核,(已申请过线上线下混合式的课程不用再重复申请,只需将教学进度表交给各教学单位)。开学第一周内各教学单位将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请表(附件2)、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汇总表(附件3)统一交到学院教务部。

课程负责人及时与学院综合办人员联系,务必明确线下课堂的具体周次、学时、时间和地点,其他时间则为线上在线学习(线上自主学习时间和线下实体课堂的时间间隔周次应具有规律性)。

2.课程负责人做好开课平台的课程维护和管理工作。已开课的要做好下次开课准备;首期开课的要做好视频等课程资料上传、建课、作业测验上传、线上教学活动开展等教学内容。

四、运行要求

 1.开课课程应具备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向学生公布,主要包含:

1)课程简介、授课目标、课程大纲、教学要求、参考资料等;

2)明确教学进度,含具体的线上线下教学安排等;

3)明确学生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等;

4)明确成绩认定和考核方式等。

 2.线上、线下学时分配比例和考试要求如下:

根据课程实际,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考试难度不能降低,线上线下各种考核方式在学生最终成绩中的占比设计合理。

3.线上教学活动要求如下:

课程团队应做好课程的线上教学活动,基于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院实际对课程进行改造,定期发布通知公告,及时督促学生学习,发布作业测验,及时答疑,定期与学生讨论交流,引导师生、生生互动讨论与学习,做好期末考核等。

应完整地记录在线教学过程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重视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以持续改进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4.线下实体课堂教学要求如下:

1)实体课堂授课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安排执行;

2)课程的第一节课应在教室进行,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式及考核标准等;

3)实体课堂应实现翻转,以学生为中心,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授课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转课堂形式,如启发式、辩论式、探究式、分组研讨式等,鼓励老师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翻转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

4)实体课堂不得出现单一的重复播放线上视频、复述PPT等,不能脱离课堂放任学生自主活动,不能简单重复慕课讲授内容,应重点进行知识点的拓展、延伸,增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课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不断打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金课,带动提升学院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混合式课程主讲教师务必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和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请表,不能随意调整线上线下的课程时间,应严格按照课表执行。学院将以此为依据开展过程督导检查,一旦发现与教学进度表或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请表不一致的,按教学事故处理。线上线下课时有需要调整的,要办理正常的调课手续。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课程教学进度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请表.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汇总表.xls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