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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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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行知财〔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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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关于2024年预算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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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
根据学院预算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学院预算编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4年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采购预算,各部门应根据其自身实际,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逐项进行测算编制,具体填制表格参见附件。
二、收入预算
在校生收入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成教学生、对外培训收入等的预算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编制,科研课题等的预算由社科部负责编制,国家及省下拨的学生资助经费由学工部负责编制,其他收入由相关收入发生部门负责编制。
三、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医疗及社保费、离退补助、工作补贴、福利费等,由人事部负责编制,其中工会费使用预算由学院工会编制。
2.学生经费预算: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学生活动费等,根据有关政策,由学工部负责编制。
以学生数为基数的数据,按2023年11月末学生数计算。
3.公用支出根据预算定额标准和基础数据计算编列,具体定额标准包括:
①实习实践费:主要用于组织学生教育实习(见习)、教育实践、社会调查和实习点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差旅费、实习指导费、搭伙费等。
本科生按生均720元计算,由教务部统一管理。
②思政课实践费、建设费:实践费按2023级学生(不含专升本)生均90元计算,其中60%划归学工部、团委管理使用,40%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管理;建设费按全日制在校生生均40元计算,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管理。
③学生活动费:本科学生按生均51.5元计算,其中31.5元/生作为学生活动费由学工部统一管理,20元/生作为学生社团专项工作经费由团委统一管理。
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本科学生按生均20元计算,由学工部统一管理。
⑤部门基金: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各部门、学院公务接待费统一在部门基金列支。
⑥学院资料费:用于学院购置图书、期刊等资料的支出。
⑦公务费、综合业务费:主要用于差旅、邮寄、培训等开展工作方面的支出。其中公务费原则上按学院正式在编人员4500元/人、其他人员1500元/人预算。
4.物业费、修缮费预算:物业费根据物业合同金额预算;修缮费根据具体立项修缮项目和零星修缮项目预算,并提供立项修缮项目明细。
5.各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2023年的预算数,结合2023年的实际数金额控制。凡2024年度确需新增的项目预算,应书面填写《2024年新增项目经费需求表》,做出明细的支出预算。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省集采目录商品、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费主管部门落实经费,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编制。
采购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未列入年度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能进行采购。情况特殊,确需采购的,应经过相关程序追加或调整采购预算。
五、其他要求
各部门抓紧落实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及部门工作任务编制预算表,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签。2024年学院预算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上报,请将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连同电子稿一并报送财务部,咨询电话:金炜(手机短号:656792)、傅依一(手机短号:696315),办公室电话: 82291032/691032。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