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02-27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 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高学会〔20247 号)和《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42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以下简称大赛),同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道目标

引导教师通过课程教学创新,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提高高校与社会、高校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成效,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高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

二、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三、参赛对象

学院在职或正式聘用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讲授参赛课程(应为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2轮及以上,国家急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 2 年及以上)。各学院(部门)择优推荐教师参赛,职称不限。

四、赛事安排

大赛分二级学院(部门)初赛和学院决赛,并根据院赛评审结果推荐1个教师团队参加省赛。

比赛环节

比赛环节主要包括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1)。

(一)网络评审

各学院(部门)根据大赛要求于202431日前报送参加院赛名单(附件3),参赛教师在310日前将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等材料上传到大赛报名系统,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网络评审。网评满分为60分,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成绩占40分,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成绩占20分,根据网络评审结果确定入围参加现场评审教师。

(二)现场评审

20243月组织现场评审。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创新汇报、提问交流。参赛教师团队进入评审现场,主讲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评审专家根据参赛教师的汇报内容与参赛团队进行10分钟的提问交流,现场评审满分为40分。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

参赛教师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提交材料,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2-1,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

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应密切围绕高校与社会或行业企业主动合作、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需求、学科专业结构与区域发展、组织模式创新与教学模式改革等产教融合方面的内容,以教学研究的范式,聚焦教学实践中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师资队伍的建设、协同办学的机制等,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产教融合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2-2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

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需包含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 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

4.证明材料

须截图以PDF格式上传教务系统中课程已完成学期的开设信息,参赛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系统中显示情况一致,由所在学院(部门)教务部门出具参赛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比例证明,应不少于30%。行业企业参与教学相关证明,即人事聘 任协议或产教融合项目合同等,签订时间在2年及以上。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与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

(二))参赛教师(团队)需遵守大赛纪律,确保所有竞赛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团队)自行 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附件:关于举办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附件.docx


行知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