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直)支:
2012年以来,我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工作部署,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要从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的党务干部中评选产生。评选对象应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评选名额
本次将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二级党组织、教工党支部5个,学生党支部5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教工10名,中层干部比例不超过40%;学生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中层干部比例不超过60%)。推荐名额按如下原则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得到群众认可。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强。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带头学习提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争创佳绩,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党员和群众服务,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和推荐的基础上,召开由各党委、党总(直)支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初评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将推荐汇总表和推荐表于5月13日下午17点前报组织员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huhuajiang@zjnu.cn。
2.评选。在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各党总(直)支书记和学院党委委员按照评选名额进行联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各党总(直)支初评名单作为评选对象,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党委、党总(直)支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评选对象,视情可在一定层面进行二次推荐。
3.审定。学院党委综合联评等情况,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学院党委将向校党委推荐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表彰。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学校纪念建党93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各党(总)直支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把推荐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把事迹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典型推荐出来;要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推荐名单汇总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