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于11月开展院级第五期教学改革项目、2013年度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院级第五期教学改革项目(17项)、2013年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0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结题验收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附件2);
2.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新闻、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三、验收程序及要求
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的改革思路与实践方案,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并填写上述材料(要求结题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结题材料请于11月21日前报送所在分院综合办。
2. 分院组织相关教师以教改项目为主题开展教研活动。项目负责人向分院相关教师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展示教改成果;参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开展交流研讨;结题材料请于11月28日报送学院教务部(1)。
3.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验收。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收回该项目的立项;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3),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教务部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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