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印发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的通知》(浙师行知教〔2014〕63号)文件,教学建设项目上一年度经费支出情况须在次年4月份向分院全体教师公开并报教务部备案。为规范和加强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学院决定在3-4月份开展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开范围
本次要求公开的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指2014年度有经费支出的集体项目建设经费,包括专业建设、教研活动、优质示范课程、教学团队、两课建设经费等。
二、 公开形式与要求
采取分院自查及学院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分院相关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按《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印发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的通知》(浙师行知教〔2014〕63号)文件要求,将集体项目经费2014年度支出情况向本分院公开。公开方式可选择通过学院内部网站、分院综合办等途径发布。公开内容即2014年1月至12月全年支出情况。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三、其他
各分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同时做好监督工作。公开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开支公示情况反馈表》(附件),并报分院以备学院抽查。
2015年3月24日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公开情况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