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01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

教学督导是为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教学秩序、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的一项措施,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的教学督导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协助学院教务部对全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反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第四届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即将期满,学院决定启动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督导的组织架构
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设组长1名,成员6-7名。
二、教学督导人员的选拔要求
1.在职人员应具有较高威望,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有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退休人员应为近年离退休的教授或学院老领导;能切实有效地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工作。
2.为了确保教学督导队伍的成员都能有充沛的精力履行工作职责,已离退休的教师与干部年龄原则上不应大于67周岁(即19487月以后出生),且没有担任过多的其他社会兼职。
3.工作认真负责,富有奉献精神。
三、选拔程序
1.各分院按照本通知的教学督导人员的选拔要求,于911之前提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人选推荐名单(见附件)并报教务部。
2.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后,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学院发文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5831
学院教学督导组人选推荐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