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法学分院2015级专业复合班分流工作已完成,现将分流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5年9月9日—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9月14日前反馈至法学分院教务办,联系电话:82291307。
附件:法学分院2015级专业复合班分流名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法学分院2015级专业复合班分流名单.xls经学生本人申请,分院审核,法学分院2015级专业复合班分流工作已完成,现将分流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5年9月9日—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9月14日前反馈至法学分院教务办,联系电话:82291307。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法学分院2015级专业复合班分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