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行知教〔2016〕64号
各分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员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拟于12月19—23日开展第五届“教研活动展示周”活动。为了保证教研展示活动的有序开展,营造浓郁的教研氛围,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现将教研活动展示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展示周主要展示课堂教学创新,体现“过程性学生学业评价”改革成效。各分院要选定相关教师围绕学业评价改革进行教学设计,参加教学周展示,每个专业、公共教学部至少推出2节展示课。各专业、公共教学部开展教学展示观摩活动后,必须围绕课堂教学创新和学业评价改革开展研讨活动。研讨活动方式由各分院、各部门自行制定。学院教务部也将组织相关专题(校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示范,院级优质示范课程展示)全员培训。
2.在教研展示周期间,各分院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教学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并以此改进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设置。各专业、公共教学部要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开展教学研讨,进一步明确相关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以此设计完善课程教学大纲,调整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业评价方式。
3.在教研展示周期间,各分院要针对结题的教改项目(包括2014年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延期结题一般项目,2015年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教研活动。项目负责人向分院相关教师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展示教改成果;参会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开展交流研讨。
4.在教研展示周期间,在校教师每人至少参加一次学院、分院或各专业组织的试讲、说课、课堂教学观摩、公开课研讨、人才培养模式与专业建设方案研讨会等活动。
5.鼓励各分院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研讨,鼓励青年教师利用教研活动展示平台参与更多的教学研修。
6.各分院要做好相关教研活动展示的记录、宣传和总结工作,报学院教务部备案。集中开展的教研活动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
各分院要进一步强调教研工作的价值与意义,围绕课堂教学创新和专业建设,发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同时,以“教研活动展示周”为契机,凝练教研活动特色,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各分院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12日前将展示周活动安排表(见附件,展示时间可在展示周前后适当延长)报送学院教务部,并将电子稿发至dxq@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