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暨校级重点建设教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
现将《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暨校级重点建设教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此通知的要求抓紧做好本分院/部门教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和校级重点建设教材项目的发动与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的教师请按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专业委员会通知(附件1)的要求,自行到浙江省高校教材网(http://118.178.225.61/)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然后按省限定的指标额度择优提交到省高教学会教材建设专业委员会。
二、校级重点建设教材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新编与修订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教师根据学校发展需求、专业建设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编写新教材;也鼓励对基础较好的教材,进行重新修订,锤炼精品。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基础课、通识性课程、专业基础课、实践性课程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学校教材建设原则上要向这些课程倾斜。
3.坚持扶持特色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传统优势,组织和扶持一批能体现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的项目,通过几年的建设,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系列教材。
(二)申报类型:分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1.新编教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系列配套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
2.修订教材: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由知名出版社出版,质量较高(如原“十一五”规划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和省重点建设教材等),在教学中反映较好,受益面大的教材,出版3年(2013年12月31日前出版)以上者,可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三)申报条件
1.主编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应从事该门课程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材编著经验,学术造诣较高,了解该门课程现状和教材内容、方法的改革趋势。
2.申报的教材能在本科教学中进行使用,该课程已列入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计划中。
3.主编具有一定的科研及教学研究能力,所申报的教材具有一定的科研项目或现有成果作为基础和支撑。
4.已有省级或校级重点教材项目未完成者,不再接受其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各分院/部门接通知后,应根据文件精神,尽快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人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好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准备好相应的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前送交分院综合办:
(1)《浙江师范大学重点建设教材申报书》(书面稿一式3份,电子稿1份)。
(2)新编教材需要准备详细的编写计划和大纲(一式3份),并要提供反映教材特色和创新的样章(至少完整的1章)或初稿(一式3份);申报修订教材的需附样书1册。
(3)本人职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能证明教材编写经历的材料一式2份;与所申报教材相关的科研项目及已有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
3.学院对各分院送交的校级重点教材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选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送学校评审,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校级重点教材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为3万元,凡修订出版的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资助总额减半。
2.各教师可根据自己拟建教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同时兼报浙江省普通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
教务部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