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7〕70号)文件精神,要求学院具有满足应用型建设需要的师资队伍。学院需要全面了解并统计教师有关在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等兼职和实践进修情况,以及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请所有教职员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于2017年11月24日(周五)下班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应用型教师信息统计表》,并将电子稿发至各分院、各部门。有关证明材料也请一并提交,若有困难,可适当延迟。
2.各分院、各部门汇总数据,并于11月27日(周一)12:00前将有关数据电子稿和纸质稿(打印盖章)交至人事部陈美佳老师处。
3.应用型师资数据是本次评价指标中重要的一项观察点,也是学院在其他各项评价中的重要指标,因此,本项工作对学院至关重要。全体教职员工全力配合,确保数据达到文件规定要求。
4.因本项工作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支持!未尽事宜联系人事部蒋芬君,办公电话691386。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