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教学团队相关文件建设要求,学院决定于11—12月开展院级教学创新团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度立项建设(浙师行知教〔2013〕80号文件)的“管理学教学团队”等8个院级教学创新团队,详见下表:
序号 |
所在分院 |
团队名称 |
带头人 |
1 |
商学分院 |
管理学教学团队 |
陈琪 |
2 |
商学分院 |
经济学教学团队 |
林燕 |
3 |
法学分院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 |
胡晓飞 |
4 |
法学分院 |
经济法学教学团队 |
黄彤 |
5 |
文学分院 |
英语专业方向课程教学团队 |
贾玲华 |
6 |
理学分院 |
基础化学教学团队 |
赵国良 |
7 |
工学分院 |
机械专业教学团队 |
杜巧连 |
8 |
工学分院 |
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
倪应华 |
二、验收材料
各教学团队务必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创新团队验收指标体系》(附件1)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验收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创新团队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团队建设成果佐证材料:根据团队建设规划目标和特色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团队结构优化情况,在教学改革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等。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结题验收答辩ppt。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部(16-705)张华平处,电子材料发送至zhp@zjnu.cn。
三、验收程序及要求
1.团队负责人根据建设情况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制作汇报ppt,认真开展自查;
2.所在分院对自查结果进行严格审查, 并在验收报告中填写分院意见;
3.学院教务部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会评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对验收不合格的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学院将要求限期一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则作撤项处理,并将验收结果作为今后该团队项目建设立项重要参考依据。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