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院级教学创新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华平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27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及教学团队相关文件建设要求,学院决定于1112月开展院级教学创新团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度立项建设(浙师行知教〔201380号文件)的“管理学教学团队”等8个院级教学创新团队,详见下表:

序号

所在分院

团队名称

带头人

1

商学分院

管理学教学团队

陈琪

2

商学分院

经济学教学团队

林燕

3

法学分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

胡晓飞

4

法学分院

经济法学教学团队

黄彤

5

文学分院

英语专业方向课程教学团队

贾玲华

6

理学分院

基础化学教学团队

赵国良

7

工学分院

机械专业教学团队

杜巧连

8

工学分院

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倪应华

二、验收材料

各教学团队务必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创新团队验收指标体系》(附件1)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验收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创新团队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团队建设成果佐证材料:根据团队建设规划目标和特色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团队结构优化情况,在教学改革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等。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结题验收答辩ppt

以上材料请于1213日前报送至教务部16-705)张华平处,电子材料发送至zhp@zjnu.cn

三、验收程序及要求

1.团队负责人根据建设情况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制作汇报ppt,认真开展自查;

2.所在分院对自查结果进行严格审查, 并在验收报告中填写分院意见

3.学院教务部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会评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对验收不合格的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学院将要求限期一年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则作撤项处理,并将验收结果作为今后该团队项目建设立项重要参考依据。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71123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创新团队验收指标体系.xlsx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学创新团队结题验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