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颗师者之心,培一朵“法治之花”
——记第八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黄裕安老师
黄裕安,男,1968年生,法学分院教师。黄裕安老师热爱教育事业,立足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教学,在师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
一、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做学生学业生涯的领航者
在教学方面,黄裕安老师努力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真诚面对所教授的学生。治学严谨,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注重课堂教学改革。2016年完成一项校级教改项目——《独立学院法律诊所教学多域式设计模式探讨》。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学生实务技能的锻造者
在实践方面,黄裕安老师注重对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与锻炼,积极协助分院和专业推行实践性教学改革。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校外教育实践基地”获得立项。借助此项目,他将对学生的知识教授从课堂内拉伸到课堂外,从校内延伸到校外。积极协助分院先后与兰溪市人民法院、武义县人民法院、磐安县人民法院、金东区人民法院建立实践基地合作关系,为法科学生法务技能的培养与锻炼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并为专业学生集中专业见习与毕业实习提供了条件与可能。与此同时将短学期授课内容与学科竞赛予以有机的结合,指导学生获得了2015年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辩论类比赛三等奖、2017年浙江省第四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辩论类比赛一等奖的好成绩。
三、以服务地方为己任,做法治社会的建设者
在社会服务方面,黄裕安老师积极探索政府、高校、行业等多方深度合作、参与模式,积极参与分院与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金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多家单位合作。他先后参与开展了6期培训,培训学员3098人,组织上机考试800多人次,收入培训费115万余元。并参与与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设立“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中心”。2016年参与了《浙江省违法建筑实施条例》立法评估工作,为推动金华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