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 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xz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5-12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分院、各部门要对负责区域范围内的人、财、物等方面进行全面性、无死角自查,安保办负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5月25日

三、检查内容

1.日常检查

各分院、各部门要对所在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性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水、电、气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同时各分院要向所在分院学生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逃生技能。

2.重点检查

1食堂:针对当下春夏季节交换期间,对食品原材料要进行严格把关,对食品加工区域的卫生安全情况要进行严格要求,对食堂员工要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对食堂区域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防止出现群死群伤集体性事件。(由公共事务管理部负责)

2建筑设施:对兰溪校区施工区域和未使用建筑单体要积极与施工方做好衔接工作,规范日常检查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人。对已使用区域的湖面、路面、建筑单体的配套设施进行安全自查。(由公共事务管理部负责)

3宿舍: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电器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宿舍出入人员要严格管理。(由学生事务发展中心负责)

4实验室:对实验室的专业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对实验室器材的领用登记、操作规范进行严格管理。(由教务部负责)

3.联合督查

5月25日由安保办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校区域进行为期一天的安全隐患专项督查。

四、检查要求

各分院、各部门要把本次检查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严格按照通知内容,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