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华平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18-11-1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省课堂教学改革延期项目(1项),2016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5项)。详见附件2

二、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2.项目研究及实践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研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三、验收办法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教务部组织开展。项目结题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

各项目负责人于12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务部张华平处(师大校区16-705),电子稿发送至:zhp@zjnu.cn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需填写《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其中2015年省课堂教学改革延期项目若再不符合结题要求,则取消该项目。

 附件1-5.rar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