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一般)申报指南已经公布,详见附件,现结合我院实际,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1、申报内容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必须在4月29日前提交到省文化厅和旅游行政部门,由它们出具审读意见。 2、项目正式系统申报为4月15日,校内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5日,待审核无误后,打印相关材料,纸质稿校内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0日,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学校留底。 3、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将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05科社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904243126@qq.com。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2291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