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青年教职工中公开选拔院团委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9-23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党总(直)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力量,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的渠道,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根据浙师行知党20198号文件《中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院青年教职工中公开选拔院团委挂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院团委挂职副书记1

二、选拔范围

学院教职工(不包括专职团干部及辅导员)

三、选拔条件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有胜任岗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科竞赛经验丰富,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4.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61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部署要求,协助学院团委做好共青团的有关工作;

2.应有1/2以上时间投入到学院共青团相关工作中;

3.不设行政级别,予以一定教学基本工作量补贴,任期一年,考核工作由院团委组织。

五、报名方式

选拔工作由院党建工作部、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 填写报名表。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岗位推(自)荐表》(见附件),并在粘贴照片栏内贴上二寸标准正面免冠相片,在推(自)荐意见栏内简要填写推荐或自荐理由,其中组织推荐的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送报名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岗位推(自)荐表》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交至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兰溪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稿发至xz_tuanwei@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9925日(周三)下午5:00,联系电话:0579-82291317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岗位推(自)荐表.docx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委员会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