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成立新一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19-10-28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547号)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全面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师行知教〔201930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探索新时代一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对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学院决定成立各专业新一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专业成立新一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中来自地方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主要职责在于对专业建设顶层设计、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教学项目等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应用型课程体系重构等提供智力支持。

请各学院117日前将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报送至学院教务部张华平处,电子稿发zhp@zjnu.cn

委员会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委员无法履行相关职责,各专业可适时调整增补委员会委员报学院教务部备案。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