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学校已全部完成2018年度科研成果业绩审核工作。现予以公示3天,详情请查看附件。如有疑议请于11月24日前反馈给科社部(行政楼206室),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8321339 / 656211,逾期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间注意事项:
1. 此次公示的是我院教师主持的前一年的科研成果,由第一负责人在科研绩效系统填报,并给合作者业绩分,其它参与项目的科研分可以登陆科研绩效系统查看个人量化考核表。
2. 2018年科研成果的绩效奖励严格按照浙师科研【2017】6号、7号文件执行,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科研绩效计分及奖励。
3. 各单位务必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教师查看公示内容,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公示后的结果计算绩效奖励。
4. 因教师或学院(部门)漏录、漏审等原因而导致个人科研奖励未按时发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学院申请补发。
二、教师登陆科研绩效系统查看个人科研业绩分步骤:
网址:http://10.1.68.223/Login.aspx
附件二:浙师科研字〔2017〕6号 科研考核与绩效奖励.doc
附件三:浙师科研字〔2017〕7号 科研业绩计分办法.doc
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