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购房教职工:
根据兰溪校区教工人才公寓出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初审,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复审,学院人才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购房计分统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12月6日-12月8日17:00(为期3天),如有问题请反馈给学院公共事务管理部,联系人:应老师;电话:15906672647/652647。
行知学院人才用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6日
备注:
1.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及时通知反馈至每位教职工。
2. 各购房教职工可在行政楼410户型展示室现场查阅,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点击相关链接检查。
3. 建议使用2345浏览器查看公示稿(下载链接:http://llq.phlckj.cn/),公示资料请勿外传。
4. 请全体教职工为兰溪校区教工人才公寓取一个靓丽的名字,一并反馈至公共事务管理部应老师。
第一批
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