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接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我省文史馆事业发展和馆员队伍建设需要,2020年省政府拟新聘部分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员),省文史研究馆请教育厅协助在高校推荐馆员(研究员)候选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馆员(研究员)选聘工作,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化要求,体现统战性、学术性、荣誉性,推荐人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没有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三)在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学术水平为文化艺术界公认并声望较高,如有成果或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可优先考虑。
(四)中共党员人选,一般应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突出代表性和重要影响。
(五)馆员首聘年龄一般不低于55周岁、不高于70周岁。
(六)除工作特别需要外,馆员不与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叉。
(七)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文史类等专家学者应具备三级教授(或相当于三级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文化艺术类专家学者应具备国家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获得国家级称号。
二、推荐名额
省文史研究馆计划从高校推荐候选人8名,其中美术类3名,文史哲等人文社科类5名,中共党员不超过2名。
我院推荐候选人1名。各学院(部门)可根据推荐条件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员)实行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择优推荐。根据各校推荐名单,省文史研究馆将组织进行专业学术评价等程序开展遴选,择优选聘,报省政府批准聘任。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事部,电子材料发送至54753140@qq.com。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