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校计财处对酬金发放的安排及公务卡使用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酬金发放安排
1.2020年7、8月的酬金尽量在6月30日之前提交,由行知学院发放的酬金请交至财务部,由校本部发的酬金请交至计财处3号酬金窗口(不要放投递箱);
2.因计税月份不同,请在发放表或预约单上注明计税月份;
3.2020年7、8月校(院)内在职人员的酬金将在2020年7、8月工资发放完毕之后再进行处理。
二、规范公务卡使用
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自6月20日起新发生的报销业务,除学生支付(限学生活动费和实习实践费)、未办理公务卡的非正式员工支付及对方因设备故障无法刷公务卡支付的可填写现金支付说明书予以支付外,其他原因一律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行知学院财务部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公务卡管理的要点解答.docx
附件2.现金支付说明书.doc
附件3: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