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知学院关于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科社部        发布者:科研服务        发布时间:2020-12-1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行知学院关于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办法》(浙师行知科〔20172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经学院教师设立选题、学生申报、学院评审,共有38个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16,一般项目22项(见附件2)。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社部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与设立项目教师、学院三方共同签署项目责任书(见附件3),并于12月18日前上交至科社部(行政楼205室)刘老师;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在设立项目教师的科研经费中报销时,须到科社部备案登记,重点项目结题需通过结题答辩;

三、项目实施原则上要求在一年内结题,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时,须附财务报销清单。

 

          行知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201210

附件1 行知学院关于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法.doc

附件2 2020年行知学院教师资助大学生项目立项公示.xls

附件3 行知学院教师资助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