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校级院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浙师科研字〔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院级科研机构申报工作。本次院级科研机构计划共分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咨询与设计类三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院级院管科研机构申报与团队建设有机衔接,积极组织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申报书》(附件),并于9月24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1904243126@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章)交至行政楼205室。联系人:吕肖,电话:0579-88321101、短号656211。
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