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重点横向科研项目预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科社部        发布时间:2022-11-23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我院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培育高端科研项目和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横向科研项目预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研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次资助的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重点横向科研项目预研(项目等级按当年最新科研业绩管理办法认定,下同),实施周期为1年。

资助额度如下: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预研经费10万元;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预研经费5万元;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预研经费3万元;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预研经费2万元;重大横向项目预研经费5万元;重点横向项目预研经费3万元。

二、工作要求

1. 2023年度申报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企业合作开展重大重点横向项目,原则上均需参加本次预研。

2. 各学院(部门)应参照本通知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组建各项目的研究团队。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合理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并拟在2023年度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企业合作开展重大重点横向项目者。

(二)相关要求

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内多渠道申报但以相同题目或文本主体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只就高的等级资助一次。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20221123日至20221216日)

1. 申请人选择拟申报项目类型的申请书填写,未完尽项目类型可自己提交申请书,截止申报时间为20221216日,申请书见附件。

2. 请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xtongf@126.com,纸质稿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于1216日前交至科技与社会服务部(行政楼205室)。

重大重点横向科研项目预研申报不受此时间节点限制,可全年受理,向科社部提交横向合同即立项。

(二)学院评审(20221223日前)

1. 1223日前,科社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预研项目立项名单。

2. 预研项目经费划拨:

1)国家级、省部级预研项目

第一阶段:预研项目立项,划拨20%

第二阶段:提交专家评议指导意见,划拨10%

第三阶段:正式申报项目并立项,划拨70%

2)重大重点横向预研项目

第一阶段:签订项目合同并有项目总经费的10%及以上到帐,划拨30%

第二阶段:项目结题,划拨70%

3. 预研经费单独建卡,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其他列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执行。

(三)后续工作(至正式申报前)

1. 经费下达后,申报人要积极联系专家对立项的预研项目进行评议指导和完善提高。

2. 申报人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项目申请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彤

联系电话:0579-88321339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预研项目申请书.rar    

        



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