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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 申报2023年中期调整预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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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
为进一步保障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预算统筹和平衡,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3年预算中期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9月18日,学院综合预算执行率50.04%。请各学院、部门统筹推进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如果执行有困难的按以下要求申报预算调整。
二、申报内容
(一)收入调整预算:各学院、部门仔细研判各项收入情况,根据最新掌握信息如实申报和调整收入预算,不得虚增或者瞒报。
(二)支出调整预算:各学院、部门认真梳理经费使用情况,调整内部支出结构。确因国家政策、学院工作调整、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预算经费不足的,可申请调增预算,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项目因故不能实施或已实施完毕,当年预算无法执行完毕的,应申请调减预算。
(三)采购预算追加:各学院、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确定需新增的采购项目(省集采目录内的货物、服务或采购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追加采购预算,并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财务部根据学院预备费、本年度收入预算调增(减)额度、支出预算调增(减)额度的总量,结合申报调增预算项目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调增预算的项目和额度,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三、申报方式
各学院、部门填写《2023年预算中期调整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经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财务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四、其他要求
请在9月28日之前完成申报,没有进行申报的视作无需调整,咨询电话: 82291032/691032。
附件:附件1:2023年预算中期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采购预算追加申请表.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