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25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2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2.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户籍和档案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3.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档案、户籍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若本人申请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同意,可允许其组织关系暂缓转出,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一旦档案、户籍转出,其党员组织关系相应转出。

4.对确有需要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学院党组织要严格把关,且党员组织关系保留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确有需要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党总支和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浙师大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对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学院党组织在“浙政钉”平台中的“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发起转接或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前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等形式,帮助毕业生党员增强组织观念、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位毕业生党员知道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需妥善保管,需由本人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办理接转手续。尤其要强调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要求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若有改派或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地点有误等情况,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更改。超过6个月未落实组织关系,造成自动脱党、预备党员考察中断或其它情况者,责任自负。

2.认真核查,做好党建材料归档工作。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归档前必须认真检查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备;归档时要认真仔细,避免发生错装、漏装等情况;归档后要通知学生本人与接收档案单位及时取得联系,确保材料不遗失,以免造成预备党员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因毕业而中断。

3.保质高效,按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各学院党组织自行在“浙政钉”平台中的“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发起转接,发起前请将《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以WORD形式发送给组织员;转往省外的,请先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发起转接,若无法进行线上转接,请持上表于74日前到党建工作部登记,由组织员集中到浙师大组织部办理线下转接,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发起转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需发放到每位党员,由各学院自行印制。《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汇总表》纸质版请于1013日交至行政楼413党建工作部,电子版请发送给组织员。



附件1: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doc

附件2: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xls

附件4: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