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4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凡考取我院2024级新生(含本科生及专升本),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集体户;
2.选择将户口迁入学院集体户的,须在开学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将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上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
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统一收齐新生户口迁移证后,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落户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于10月16日前,将新生户口移证和《浙师大行知学院落户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加盖章)一并交至学院保卫部(行政楼102办公室);
4.如须咨询的,可提前联系学院保卫部户籍负责老师,联系人:丁老师,联系号码:0579--88321072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