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行知学院校内外卖配送员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者:安全保卫部        发布时间:2024-10-23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外卖配送人员(以下简称配送员)管理,强化配送流程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配送员须经学院安全保卫部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外卖配送业务;

二、配送员在校内从事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安全保卫部统一管理;

三、配送员在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时,应全程穿戴工作服(由学院提供),校内不得使用除自行车以外的交通工具(如机动车、电动车、电动滑板等)开展配送业务(交通工具自行提供),途径人流密集场所时,注意控制车速,文明骑行

四、配送员在外卖分拣过程中,严禁随意堆放,杜绝外卖落地、漏洒、丢失等现象发生。校门分拣时,配送员须提前与商家进行对接,确保外卖不中转;校内分拣时,配送员须将外卖摆放至对应的外卖爱心专柜,另禁止在校园周界围墙处进行传递;

五、配送员在工作过程中,由学院安全保卫部进行监督管理,监管时发现未按规定着装的扣1分,未按规定配送的扣2分,未按规定分拣的扣3分,1个月内接到3次及以上投诉的扣5分,当月累计扣满20分的取消其外买配送资格。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对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上报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学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外卖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师生员工表扬的,经学院安全保卫部核实后加5分(含表扬信、锦旗等),在工作中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的,由此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由学院给予通报表扬,另加10-30分,若提供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外卖配送资格;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浙师大行知学院安全保卫部。




浙师大行知学院安全保卫部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