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新生办理户口迁入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者:安全保卫部        发布时间:2025-09-17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

为确保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凡考取我院2025级新生(含本科生及专升本),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集体户;

2.选择将户口迁入学院集体户的,须在开学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将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上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

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统一收齐新生户口迁移证后,填写《浙师大行知学院落户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1),并于1014日前,将新生户口移证和《浙师大行知学院落户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加盖章)一并交至学院安全保卫部(行政楼102

4.咨询电话:0579—88321072  胡老师



浙师大行知学院安全保卫部

2025917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落户学生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