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教职工报考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人事部        发布者:人事部        发布时间:2026-01-04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浙师行知人〔20217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师行知人〔20249号)的规定,现将我院教职工报考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类别及相关政策

2026年各类研究生报考条件、类别等严格按照学院现有文件政策执行(具体文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办法

1.拟报考2026年度各类研究生的教职工均须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

非教学科研人员报考从严,原则上报考专业应与目前从事工作岗位相对应,学习期间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非教学科研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者还需提供一 份攻读研究生期间学业及本岗位工作规划;报考博士研究生者,报考专业与本岗位 工作不对应,但确为学院需要,经个人申请(原则上要求具有相关课程任教经历或 研究成果),接收学科专业及教学单位考核通过并认可其报考学校和专业,学院审 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报考。

2.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集体讨论,在申请表格上签署意见。学院中层干部报考需经学院组织部审批同意并备案。

3.教学科研人员报考博士确有特殊情况者,需按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报考者若后续出现报考学校变更(学科专业不变或相近),需提前向人事部提交变更材料,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执行;若报考学科专业变更,须重新递交报考申请,经所在单位认定并同意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学院同意报考的教职工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学院人事部汇报,做好后续工作安排,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要求签订学院进修协议。

5.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等各类培训、进修必须经所在单位、学院审批,未经审批私自报考者不享受学校培训、进修规程所规定的相应保障,学院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不批准其入学。

6.各学院(部门)请将本单位教职工的申报表、汇总表于1月7日16:00前提交人事部(行政楼423室),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rsb@zjnu.cn。请各学院(部门)务必通知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包括外派、援疆、访学等),逾期不再办理。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26年1月4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工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教学科研人员).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工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非教学科研人员).doc

附件3:报考2026年硕士、博士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浙师行知人〔2021〕7号).pdf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师行知人〔202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