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员教研活动,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务部负责组建课堂教学巡察组,课堂教学巡察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各教学单位领导、青年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信息员代表等组成。课堂教学巡察组长由当月值周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中选任,巡察组联络员由二级学院综合办主任担任。请当月值周学院提前一周确定好教学巡察主题,并将教学巡察活动方案(附件1)交至教务部(行政楼216室)备案。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巡察小组分组名单 | ||||||
序号 | 值周学院 | 联合学院 | 组长 | 组员 | 联络员 | 巡察时间 |
第一组 | 理学院 | 文学院 | 陈寒松 | 学院副院长:蒋永华 | 胡昊田 | 第3周至第6周(3月16日-4月10日) |
第二组 | 工学院 | 法学院、公共基础学院 | 蒋洪奎 | 教学督导:高春甫、洪淑月、温荣、何军香、邵伟德 | 华召岳 | 第7周至第11周(4月13日-5月15日) |
第三组 | 商学院 | 设计学院 | 李云 | 教学督导:陈红儿、林云、陈琪、陈建军 | 朱兰英 | 第12周至第15周(5月18日-6月12日) |
二、教学巡察组长负责确定课堂教学巡察活动的具体时间;巡察内容主要是观摩课堂教学,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巡察组联络员要负责做好小组成员联络、通知,活动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巡察情况记录等工作;教务部工作人员配合联络员做好相关工作。
三、本学期的教学巡察活动继续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建议各巡察组在继续关注常规教学的基础上,将巡察人员分成3-4个听课小组,并各抽听一节课;听课结束后,结合巡察情况并从听课教学班中抽选若干名学生代表,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探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课堂教学的建议。研讨与评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2)上,与教学巡察情况分析记录表(附件3)一并交教务部(行政楼216室)存档。
附件1:202502第X组教学巡察活动方案(X月X日).xls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