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6-04-2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立项项目总体安排,学院决定对目前在研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4年度延期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二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三级期刊论文2篇或SCD来源期刊论文2篇,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申请专利须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作为第一申请单位。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且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三、验收程序

1.2024年度、2025年度项目组成员准备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审阅项目结题材料,结合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并准备做好现场答辩,每个项目时间为5-8分钟。

2.学院将组织专家组验收,综合评定验收成绩,验收通过后划拨后期研究经费。

3.项目验收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4.学院将组织专家复审抽评,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项目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5.国家级项目还需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Login?mode=student)上传上述结题材料(上传前请确认是否完成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的提交、审核),否则视为放弃结题。

四、验收工作要求

1.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应对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创业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创业总结报告进行检查,严禁抄袭,关成果与专利需提交查重报告或相关专利证明。

2.项目如申请延期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512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由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并上交纸质稿。

3.学院将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此次结项验收工作。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如作为专家组成员,工作中应回避所指导的项目。

五、材料报送

对于2025年度国家级项目,各二级学院在验收结束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和加盖公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研究报告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研究结题成果一览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项目展示内容(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5.项目组成员心得与体会(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6.结题支撑材料:包括获准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于512前发送至邮箱:1027113247@qq.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512日,报送地点:行政楼419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8379278

 

 附件材料.rar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4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