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安全保卫部        发布时间:2026-09-09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行驶管理

(一)所有入校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正规有效号牌,无牌、套牌、涂改号牌的车辆,一律严禁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机动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飙车等违规行驶行为。

(三)校园全域严禁车辆鸣笛,行车过程中须主动礼让行人,践行文明行车规范。

(四)学生上下课、大型活动等人流高峰时段,所有入校车辆必须减速慢行、谨慎通行,全力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二、车辆停放管理

(一)所有入校车辆须严格遵守校园管理规定,统一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占道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及应急通道。

(二)车辆停放须严格按照标识方向有序停放,禁止逆向停车、压线停车、一车占多位等违规停放行为。

(三)机动车停放后,车主须规范留存挪车联系方式,便于紧急情况下快速联络、疏导移车。

(四)电动自行车严禁在行政楼、图书馆、食堂架空层等校内建筑区域,以及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停放;严禁在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室内空间停放、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五)学生自行车须统一停放至校园指定自行车停放区域,严禁在疏散走道、教室、楼梯间、消防通道等重点区域停放,不得影响校园通行及消防安全。

(六)开学报到、迎新、大型活动举办等重点时段,所有车辆通行、停放须严格服从学院及安全保卫部统一调度、现场指挥。

三、车辆违规处理

对于不按要求停放的违规车辆,安全保卫部将进行警示提醒,提醒2次后仍出现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车辆进出校园的权限。

请各学院、各部门切实做好通知传达工作,全覆盖告知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外聘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及外来入校人员。全体入校人员须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安全保卫部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