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院自有在岗人员,满足金华市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本次金华市引进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后勤委派人员可自行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提出申请。
一、租房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与标准
2024年8月31日之前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9月报到的教职工,因处于新老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引进人才按就高原则享受政策待遇(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10月-12月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新政策,详情可参考金华大学生欢迎中心-金华人才网-人才政策-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硕博人才租房补助(网址:https://jinhua.jialeijob.com/articles)。
2025年1月后报到的教职工需在2026年申报。
二、购房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与标准
2024年8月31日之前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9月报到的教职工,因处于新老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引进人才按就高原则享受政策待遇(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10月1日之后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新政策,详情可参考金华大学生欢迎中心-金华人才网-人才政策-购房货币补助(网址:https://jinhua.jialeijob.com/articles)。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租房补助(旧政策) | 租房补助(新政策) | 购房补助 |
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 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 6.房屋租赁发票 7.sfz复印件 8.结婚证及配偶、子女sfz(护照)复印件
| 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 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sfz复印件 6.结婚证及配偶、子女sfz(护照)复印件
| 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 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购房合同复印件、已交房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本人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证书中没有完税信息的还需提供税收缴款书 6.sfz复印件 7.结婚证及配偶、子女sfz(护照)复印件 8.婚姻状态承诺书 9.购房补助申报承诺书 10.多人共有房产申报购房补助声明(涉及时提供) |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填写须知
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等;如未婚,则配偶、子女栏填写无;合同备案号填写购房合同上的备案号,房产地址请填写房产证上的完整地址。
(二)申请材料须知
租房发票办理:校外租房的教职工可在租房所在地的街道或办税大厅办理,需带租房合同、本人及房东相关证件信息、房产证复印件。
每期租房补贴从发票起始时间开始,截至当年审核月份,上一期审核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如上一期已经申请,且当时提交的发票截止时间晚于2024年12月的,未审核月份的发票需要重新提交。此次申报租房发票最晚可开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自有)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部(行政楼42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rsb@zjn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