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金华市购租房货币补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事部        发布时间:2025-09-25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院自有在岗人员,满足金华市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本次金华市引进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后勤委派人员可自行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提出申请。

一、租房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与标准

2024年8月31日之前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9月报到的教职工,因处于新老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引进人才按就高原则享受政策待遇(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10月-12月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新政策,详情可参考金华大学生欢迎中心-金华人才网-人才政策-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硕博人才租房补助(网址:https://jinhua.jialeijob.com/articles)。

2025年1月后报到的教职工需在2026年申报。

二、购房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与标准

2024年8月31日之前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9月报到的教职工,因处于新老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引进人才按就高原则享受政策待遇(旧政策),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

2024年10月1日之后报到的教职工享受新政策,详情可参考金华大学生欢迎中心-金华人才-人才政策-购房货币补助(网址:https://jinhua.jialeijob.com/articles)。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租房补助(旧政策)

租房补助(新政策)

购房补助

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

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

6.房屋租赁发票

7.sfz复印件

8.结婚证及配偶、子女sfz(护照)复印件

 

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

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sfz复印件

6.结婚证及配偶、子女sfz(护照)复印件

 

1.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

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

3.学历学位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

5.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购房合同复印件、已交房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本人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证书中没有完税信息的还需提供税收缴款书

6.sfz复印件

7.结婚证及配偶、子女sfz(护照)复印件

8.婚姻状态承诺书

9.购房补助申报承诺书

10.多人共有房产申报购房补助声明(涉及时提供)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填写须知

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等;如未婚,则配偶、子女栏填写无;合同备案号填写购房合同上的备案号,房产地址请填写房产证上的完整地址

(二)申请材料须知

       租房发票办理:校外租房的教职工可在租房所在地的街道或办税大厅办理,需带租房合同、本人及房东相关证件信息、房产证复印件

       每期租房补贴从发票起始时间开始,截至当年审核月份,上一期审核截止时间至202412月上一期已经申请,且当时提交的发票截止时间晚于2024年12月的未审核月份的发票需要重新提交。此次申报租房发票最晚可开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9月30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自有)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部(行政楼42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rsb@zjnu.cn邮箱。

附件1:《“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表.docx

附件3: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购租房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购房补助申报承诺书(必须提供).doc

附件5:婚姻状态承诺书(必须提供).doc

附件6:多人共有房产申报购房补助声明(涉及时提供).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