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行知学院校园监控视频查阅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者:安全保卫部        发布时间:2021-11-29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监控视频查阅管理流程,确保监控视频资料合理合规、精准高效地服务校园安全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视频资料属于涉密资料,仅限校园案件查阅使用;

二、申请人需要查阅监控视频资料的,须先到校园警务室登记受理,填写《浙师大行知学院校园监控视频查阅申请表》(见附件1)。在校学生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在校教职员工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校外人员须由公安机关人员陪同;

三、申请人进入校园监控室后须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录像设备放置工作台,未经允许严禁拍照、录音录像以及拷贝监控视频资料,不得私自将监控视频资料泄露他人,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申请人负责,对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控视频查阅过程由监控室值班人员专人负责,申请人未经允许不准参与查阅过程,如有需要可通知申请人参与确认;

五、申请人需要拷贝监控视频资料的,须经安全保卫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拷贝;

六、监控室值班员须第一时间将查阅结果告知安全保卫部老师,经安全保卫部老师综合研判后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如当事人为在校学生的,须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并做好查阅记录归档;

七、监控室值班员须严格按照监控室管理规定对来访人员、监控视频查阅等相关信息做好详细记录;

八、监控视频申请查阅流程(见附件2)。





安全保卫部

20211129


附件1:浙师大行知学院校园监控视频查阅申请表.docx

附件2:浙师大行知学院校园监控视频申请查阅流程图.docx